摘要
课程事务中,具有课程专业智识并行使课程决策权的主体包括教育研究机构、教育专家学者及一线教师,他们既是独立的主体,亦是其他主体利益及诉求表达的代表者或中介者,而身份的多样性也为其权力的行使带来困境:教育研究机构在政治压力与社会期望的夹缝中生存,教育专家学者在自由理想与现实束缚间痛苦徘徊,一线教师则成为形式赋权与权力虚置间的尴尬存在。课程决策专业主体权力的保障,既是课程专业品质的保证,亦是维护课程公平的要求。为此,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为其提供良好的课程决策环境,还需要专业主体自身坚实履行职责,巩固其专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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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