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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

贾媛媛; 刘文裕
中国知网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摘要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作为侵权责任认定的主要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案件的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行政责任与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需要认定的民事责任分属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面临着交通事故认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公定力与民事证据效力待审查的冲突。而冲突的深层原因则在于行政行为规则与司法裁判规则的相异。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有效思路在于创设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附带性审查制度,该审查的启动以当事人的提请为前提,以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为限度。

关键词

法院 交通事故认定书 民事责任 有限审查 court traffic accident determination report civil liability limited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