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重多数制是罗马人原创的票决制度,适用于库里亚大会、百人团大会和部落大会的票决,它要求投票人的多数和此等投票人从属的地域都支持一个决定,此等决定才能获得通过。其精神是:一个决定,不仅应获得多数人的赞成,而且也应获得多数地方的赞成,这样就避免了赞成者过分地集中在某些地区,有关决定的接受普遍性不足的情况。该制度通过苏格兰移民詹姆斯·威尔逊的途径被美国宪法继受,采用它来选举美国总统,以迫使候选人在竞选时对各州均匀用力,给小州发言权,由此让国家成为一个整体。但美国人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自己的改造,并运用于修宪程序,以保障宪法的稳定性。瑞士、澳大利亚等国也采用双重多数制作为修宪程序。欧盟采用双重多数制作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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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