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辽宁省近55年(1956-2010年)历史洪涝灾害为研究对象,依据洪涝灾害在年内各时段的发生频率,进行汛期划分。从55年的洪灾资料中共摘录洪灾44次,其中一般灾害27次,严重灾害17次。根据各候一般灾害和严重灾害次数,确定辽宁省汛期为6月1日-9月5日,主汛期为7月11日-8月20日。55年的洪涝灾害统计表明,汛期一般洪灾和严重洪灾所占比例达到100%,主汛期严重灾害比例达到100%,一般洪灾比例达到70.4%。汛期降水和径流占全年60%以上,主汛期占全年30%~40%。与辽宁省主要流域代表性水文站点降水和径流汛期分期结果的对比分析表明,洪涝灾害的发生时间、频率、等级能够反映降水和径流的年内变化特征,重大灾害的出现与主汛期的出现具有同步性。

  • 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河海大学;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