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尊严不仅是现代法律的伦理总纲,更是弱者权利保护的制度基础.人的尊严为弱者权利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前提,它通过人的平等、体面生活以及不受歧视,证成了弱者权利保护的必要;人的尊严是弱者权利的推演基础,正当生存权、人格尊严权、行为自主权、私域控制权等,均与弱者权利的落实密切相关;人的尊严也是弱者权利发展的精神动力,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法都是本着人的尊严的理论,充实和完善弱者权利保护的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