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已经在我国颁布多年,在保护森林资源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面对我国森林资源现状《森林法》还很不完善。一是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原则指导,二是立法目的与现实需要不符,三是具体规定制度内容缺陷,四是缺乏群众广泛参与和奖励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