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理工类多科性大学日益增多。很多高校都在原来"institute of+专业名称"的基础上简单改为"university of+专业名称"。这种译法是否得当,何自然教授对此做了很多有意义的研究,认为"institute"直接改为"university"会产生歧义并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但笔者从句法、语用语境或文化以及语义的角度进一步调查和研究,发现某些问题或现象有失偏颇,从而可推知文中所提供的某些修改建议让人质疑。旨在得到更多的学者、专家对中国高校译名的关注,加快我国教育部对高校英语校名的规范,从而抑制我国高校英语校名"五花八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