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反腐斗争已经进入了制度化改革的新阶段,中央正在通过监察体制试点改革来加强反腐的力度和密度。行政监察制度变迁是一种充满了策略性的组织机构设置,体现出的更多是阶段性追求机构合并的配置性效率。它虽然在特定时期发挥了特殊的整合作用,但也是造成我国监察工作长期效能不彰的制度性根源。这需要我们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视域来梳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理念、制度规则与制度模式,通过设计两种制度融合、组织机构制度化协作的"灵活的制度结构",来提升监察制度设置的适应性效率。当前国家监察体制的构造并非简单的机构合并,而是在寻求监察体制制度化水平提升的进程中,由制度的"配置性效率"迈向"适应性效率"。

  • 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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