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严格履约与公平、诚信发生冲突时,法律应当选择后者,确立情事变更原则。当电子商务原有的利益平衡因情势的剧烈动荡而导致不公正结果时,赋予并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施以法律的救济,协调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调整或解除原合同以恢复公平,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拟探讨情事变更原则在两大法系的立法规制与司法适用,对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剖析,解构其深层背景,理清情事变更原则的内涵、构成要件、效力,以期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建设的功能。
-
单位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