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权表现为不受法律限制的专断性权力,它源自于合法性权力的异化。与传统特权的政治化不同,新时期的特权现象日益呈现出了法制化的一面。尽管其内在成因纷繁复杂,但从家体连带、行政双轨制以及对待特权治理目标的认识论误区三个维度,可以为研究特权问题提供新视角。在作为法律之内在支撑的正义之天逐渐淡出政法文化传统之后,唯有通过宪法所设置的人民主权原则重新寻回昔日遗失的高级法传统,辅之以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以及公民自治,方能将特权编织进法律的铁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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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