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使得我国环境侵权事件不断出现,传统的民事侵权救济已无法应对新时期环境侵权纠纷。综述环境侵权损害补偿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化救济方式,能弥补传统环境侵权救济补偿的不足,缓解救济不及时导致的社会矛盾,使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补偿。提出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应尽快构建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

  • 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