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实际情况,为我院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方法:统计2012年我院上报广东省ADR管理中心的170份ADR报告,对患者年龄、性别、涉及药物、给药途径、剂型、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临床表现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70例ADR中,中老年(>60岁)患者ADR发生率最高,其次为儿童(<10岁);静脉滴注致ADR的发生率最高,为127例,占75.1%;引发ADR排序前10位的药品中抗菌药物最多,为6个;仍有部分科室ADR报告数为0。结论:应加强ADR监测力度,及时反馈信息于临床,提高用药的合理性。

  • 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