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宋代咏史诗《虞美人草行》的作者,自北宋以来一直有所争论。最早记载其作者为曾布夫人魏氏的,是北宋释惠洪的《冷斋夜话》,但其说法极其简单,没有来源说明,并缺少同时代人著作的支持。但元代袁桷却提出支持的意见。然而魏氏身边的亲朋和熟悉曾、魏家族历史的士人也都从未提到过《虞美人草行》。南宋胡仔否定了这种说法,他关于作者是不大为人所知的许表民(彦国)的论说,考证严密,有亲证和旁证的相合,且材料来源清楚,有实地调查的取证方式。故自胡氏之说出现后,《虞美人草行》的作者问题其实已经解决,许表民的著作权在明清也获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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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大学; 毕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