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台湾地区于2011年6月审议通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这是亚洲国家第一个专门制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顺应了后危机时代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国际潮流,该法主要由金融消费者的法律界定、金融服务业对金融消费者的义务、灵活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以过错推定原则为基础构建的民事赔偿机制等方面构成,该法对于我国大陆地区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 单位
    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