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选取德国、日本、意大利大陆法系国家考察间接正犯立法现状,总结出大陆法系国家要么直接规定为间接正犯或视为正犯的一种形式;要么将本质上的间接正犯视为共犯的一种形式的立法模式。介绍英美法系刑法中与间接正犯相似的无罪代理人制度,并阐述其与间接正犯的区别与联系。对中国大陆刑法与间接正犯的关系进行了梳理,提出中国大陆刑法应引入间接正犯概念,并对中国大陆间接正犯立法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进而对中国大陆刑法间接正犯的立法模式提出了建议。

  • 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