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经济时期,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是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要手段。本文基于组织合法性理论,从合法性管理的内容、动力机制、目标等论述了合法性理论下进行自愿环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分析了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的合法性起源、动机和载体,并探讨了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对规制、规范和认知合法性的影响。但是单纯受利益驱使的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缺陷,因而建立多种形式的披露机制,把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结合,并加强政府的管制有助于保障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的信息质量。

  • 单位
    黑龙江科技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