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案件的分析离不开对法律方法的运用,虽然法律方法可以具象地概括为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但是其内涵并非二者所能概括,而应当是包涵法律职业者素质、法律思维、法律智慧在内的综合过程。从这个角度出发,文章试图通过对郑焕明案例的分析,阐述法律方法的内涵以及与法律思维、职业者素质之间的关系,达到清楚论述法律方法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应注意的一些问题的目的。

  • 单位
    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