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越来越严重,许多地方的环境状况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而由于地方政府的政绩压力,环境问题得不到很好的重视。虽然环境保护口号很响亮,但环境保护措施的施行依然步履维艰。环境司法作为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应该充分发挥其能动性。

  • 单位
    贵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