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职业体育领域兴奋剂的控制,美国和中国存在着差异。美国最初受制于劳方的反对,对职业体育中兴奋剂控制力度较少,但在各方压力下目前美国的主要职业体育联盟都已经对兴奋剂采取了控制措施,但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兴奋剂控制制度,而是由各联盟自行制定相关措施。为加强对职业体育领域兴奋剂的统一控制,美国议会已经提出了多个法案,包括《2005年清洁体育法》(草案)、《职业体育诚信法》(草案)、《体育领域消除兴奋剂法》(草案)等,但尚没有获得通过。中国目前在职业体育中采取统一的兴奋剂检测和处罚制度,具有较强的行政管制色彩。未来中国职业体育兴奋剂控制应该注重职业体育的特性,注意发挥职业体育联盟的作用。

  • 单位
    湘潭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