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郭店简《尊德义》等相关文献为我们理解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说的本真内涵提供了一个新的认知方向。近年的相关研究,略偏重和纠结于"知"与"强"的对应关系,多从单纯治术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在古汉语中为一典型的兼语句式。这两个使令动词后加兼语、加谓词性词组构成的兼语句子所表示出的,乃是两种不同的教化方式。"知"与"强"二字亦并非一种简单对应的关系。"民可使由之"之"之",既非指"民",亦非指"王",而是指"王教"、礼乐或"道"。此道、礼乐,是统治者和天下百姓所应遵循的最高原则,而王与民当共由之。旧注理解"民可使由之"的"王教"论域,更接近于问题的本真。《尊德义》通过"道"的本体义与随从、引导诸义间的内在意义关联性,揭示出了其德教原则的形上学根据。"使由之"或"使道之"这种为政、教化的方式,其精神本质就是要把"民"先天所本有的"道"在民自身中实现出来,而其实现的途径,则是"德教"。儒家反对使民"知之",此"知"应读如字;其所拒斥的正是人主以强力推行其政令那种愚民的暴政。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说,绝非一种单纯为人君谋的统治之术。其将人先天固有之道"还"给人自身,导民由乎自己以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政治理念,体现出了一种高远的政治理想和切实的人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