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被认为是我国刑事诉讼的法定证明标准。随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生效,"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其中"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的引入更是将刑事诉讼中应当秉持何种证明标准这一问题的讨论推向了风口浪尖。重新审视现阶段我国刑事诉讼中所采循之证明标准,"合理怀疑"问题首当其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