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试点制度化的结果,但这种强制嵌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做法存在合法性问题。目前依托《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等规范依据的制度表现出全部的民事诉讼特征。虽然各地检察机关也在不断探索新模式,但基于犯罪行为的关联没能很好展现。除此,该制度从主体、程序和规则三个维度检视均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该制度需要不断探索优化路径来完善,大致包括:立法规定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及其受案范围;取消诉前公告程序,明晰调解程序;强化分工配合,完善执行监督体制来突破主体障碍;明确举证责任,完善取证制度及其保障措施;建立基金管理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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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