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交保护是当代国际法的重大问题之一,而国籍持续原则是外交保护的实施条件。虽然国籍持续原则得到诸多条约、判决、草案以及著作的认同,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质疑该原则是否属于国际习惯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这种质疑的基础上,学界关于该原则的存废出现了分歧。然而,国籍持续原则存废之争的双方观点和理由实际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妥协的折中方案应运而生,这体现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二读通过的《外交保护条款草案》第5条中。

  • 单位
    复旦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