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现行《少年事件处理法》于1997年公布,是一部实体、程序、组织相综合的法律。该法对少年违法犯罪事件设立了独立的程序,立法理念也着眼于"少年成长的非连续性",三种回流机制的设计使少年有多种机会进入少年保护事件程序,这些都有助于实现保障少年健全的"自我"成长的目的。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在未来的立法中,我国大陆地区应订立一部专门的少年法;同时,在观念上,要放弃对少年单方面的"爱",真正尊重少年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