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日本和芬兰两国中小型规模企业职业卫生服务模式,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职业卫生服务体系。方法了解日本和芬兰两国的职业卫生服务模式,为我国中小规模企业建立有效的职业卫生服务提供参考依据。结果在芬兰,法律规定由公共卫生中心和私人医疗中心两方面提供中小企业的职业卫生服务;在日本,企业要为每50个工人指定1名以上的职业健康医生提供咨询服务,区域职业健康中心负责提供职业卫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结论芬兰、日本等发达国家不仅通过立法,而且还通过灵活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服务模式提供服务,中小企业职业卫生服务方面覆盖面高,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 单位
    山西医科大学; 广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