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互联网账号不属于虚拟财产,而是用户和网络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的一部分,是证明用户身份的一种债权凭证,它从属于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服务合同,体现的是债的性质。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签订的格式合同中排除用户处分互联网账号的内容违背了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互联网服务账号是可以被继承的。针对目前出现法律空白等问题,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应当共同努力,促进整个互联网服务行业的发展。

  • Institution
    福建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