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此文以售"良心油条"的事迹作为引子,进而分析康德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善良意志"的深刻内涵。"善良意志"是以善良本身为目的意志,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善良全在于意志本身是否善良,或者说其动机是否善良。责任是"善良意志"的具体体现,道德价值是出于责任,责任与义务一样具有强制性;责任是对道德法则的服从,而这种服从法则的意识,是对道德律的尊重。今天我们提倡的"良心"德行,要从出于责任和对道德律的尊重高度来认识,使这种善行得以持久和成为普遍规律。康德认为人是理性存在者,自由和道德自律是实践理性的根本出发点,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是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当下我们社会讲道德不能只停留在"良心"的善行上,应从理性和人是目的的维度加以审视,把这种善行变成社会绝对命令与自律的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