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教育公共服务中政府责任的"分权"体现为用分权代替责任、用市场推卸责任、用效率粉饰责任三个方面的失当。教育治理结构是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过程中相关主体地位、职责以及相互之间形成的关系网络。教育公共治理改革是政府责任实现的依托,也是有效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在教育公共治理结构与服务体系改革中,各地政府的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空间分布上的多中心性、主体构成上的分散性、权力向度上的互动性以及治理工具上的多样性等方面。提高教育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集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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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东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