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80年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曾将律师定位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将其工作机构设定为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顾问处,并将律师界定为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编制人员。与此身份定位相适应,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承担着一种国家责任,注重"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

  • 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