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法官说理义务。这需要从两方面贯彻实施:一方面,应当修正限制法官说理的司法政策,从而塑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应当对判决书的样式做相应的调整,从以法官展示事实、适用法律为中心转向以说服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