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属性上讲,我国防灾减灾法不只是行政管理法,而应是社会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保障法;我国防灾减灾法不纯粹是公法,而应是公法与私法兼备的综合法。从地位来看,我国防灾减灾法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我国《防灾减灾法》是一部重要的新兴的基本法与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