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级公共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村民有参与公共品供给决策的可能性,但我国村级公共品"自上而下"的供给体制忽视了广大农民对公共品的实际需求,使村民参与公共品供给决策成为不可能。为破解这一现实困境,就要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构建村级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表达机制,而加快基层民主建设、改变基层干部的产生办法与绩效考核办法、深化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推行村级公共品投资主体多元化是构建村级公共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现实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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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农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