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育消费是推动体育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体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育消费者应被界定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体育商品或接受体育服务的自然人;应当加强对体育消费中较为突出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安全保障权、无理由退货权等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的修订及适用具有重要意义。《体育法》修订时也应考虑体育消费者权益保护而作必要之策应,并支持体育消费公益诉讼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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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