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解TRIPS协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中未披露试验数据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需要正确分析该条款与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援引的《巴黎公约》第十条之二的关系。第三十九条第三款既有其权利义务的独立性,又存在与《巴黎公约》第十条之二的关联性。在解释TRIPS协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不公平商业使用"时,不应按照《巴黎公约》理解为"违背诚实的商业活动",但在判断政府使用数据的动机方面,应当以《巴黎公约》提出的"反不正当竞争"的精神为标准。

  • 单位
    兰州交通大学; 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