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护理保险政策是在2000年实施的,但是实施之后存在很多问题,保险支付标准与护理需要之间的差距问题就是其中之一。高龄者缴纳保险费后,在享受服务时还要负担一部分费用甚至是高额护理费用。此外还产生了护理服务的可及性问题、标准基础护理服务费用的界定问题以及富裕者和穷困者选择服务的差别等利用者之间的差别问题等等。对此,日本采取了一切对策,但最好的对策是积极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