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是中国古代国家的制衡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监察官员是监察活动的执行主体,他们对于监察的有效实施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监察官员的积极性,是监察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中国古代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通过各种激励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监察官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从而忠于社稷、克尽职守。

  • 单位
    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