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写入刑事诉讼法,代表了我国打击腐败,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决心,也意味着中国特色刑事审判制度不断完善。虽然缺席审判程序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但由于其缺乏对席审判程序中的两造对抗,容易在实践中造成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为防范这一问题发生,应通过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近亲属,设立公告送达方式,加强对被告方知悉权的保护;通过设立诉讼辅助人制度和强制辩护制度,加强对被告人辩护权的保护;通过设置30日上诉期及建立境外被告人上诉认证制度,加强对被告人上诉权的保护;通过设立更为科学严谨的程序,加强对被告人(罪犯)到案后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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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