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消费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配合补充的密切关系,消费税改革应与"营改增"相协调,在取消部分消费税税目和增加对奢侈品、污染产品的征收时,应进一步将征税范围扩大至高档劳务及高档不动产,强化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同时缓解增值税扩围改革中要求增设税率档次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