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属人法在不当得利冲突规范中的应用———立法比较研究与模式选择探讨蒋奋; 金彭年中国知网浙江大学摘要属人法是软化发生地法主义的选择之一,故可用于解决涉外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冲突。债务人住所地法的补充适用、共同属人法的优先适用和作为“最密切联系”或“更密切联系”的考量因素之一,是不当得利冲突规范中属人法的三种立法模式。而在“更密切联系”框架下共同属人法的补充适用模式,因其最具合理性而值得为我国立法借鉴。关键词不当得利 法律冲突 属人法 更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