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措施项目总价包干是发包人较常采用的一种方式,总价包干方式虽然表面操作简单,但对于承包商而言,是一种风险较高的合同。总价包干的措施项目费调整因素的确定是发承包双方容易产生争议纠纷的焦点。在分析了措施项目性质的基础上,确定研究对象为与工程量有关的措施项目,通过文献分析及实地调研确定总价包干措施项目形式下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梳理出了三大调整因素即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下引起工程量的变化进而引起总价包干措施项目费的价款调整问题。对目前总价包干措施项目费调整的争议解决提供了建议,能强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在实际应用中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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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天津理工大学; 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