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城中村转型发展的重点与难点,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剥离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职能,使其成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但事实上改制的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承担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双重职能,引发了质疑和争议。研究认为,集体经济组织仍承担一定社会职能具有现实基础,既是城中村发展的内在需要,集体经济组织也有分担社会职能的责任,同时股份合作制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承担社会职能的可能性。从发展要求来看,集体经济组织最终将实现承担单一经济职能的市场化目标。在这一过程中,既要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双重职能的分离,又要善于利用其中的合理因素,实现政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的多方共赢。

  • 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