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分流制度系舶来品,其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轻微犯罪和社会危害性较轻的未成年人过早地接触正式的司法程序,使其能够更好地改过自新与复归社会。因此,未成年人分流制度的核心在于非惩罚性,决定了对这些问题未成年人的处分应秉持教育重于惩罚的理念。但是目前我国的未成人处罚分流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未成年人分流制度,工读学校可作为解决目前问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