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冲突法建立在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学说基础之上,其哲学基础是19世纪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冲突法理论不考虑各国法律背后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因此实现了冲突法的非政治性。随着冷战的结束,新自由主义复兴。中国国际私法在近年来无论在理论还是在立法上长期受自由主义范式影响,尤其是在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和惯常居所原则的扩大化为标志,绝对的自由主义范式主导了立法思维。中国国际私法必须破除绝对自由主义范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有益成分,并结合当代中国冲突法实践,开辟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冲突法新道路。

  • 单位
    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