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意识到识别各类金融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和潜在风险暴露的重要性,尤其是金融机构在面对复杂金融产品时需要明确其潜在风险源,为此巴塞尔委员会引入透视法来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维持金融稳定。本文分别从透视法的定义及其在集合投资、资产证券化和大额风险暴露中的运用等角度对现有文献和巴塞尔委员会的研究报告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分析了透视法的优缺点,讨论了银行在现实中运用透视法的操作细节以及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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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大学; 重庆大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