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文章将社会团体置于市民社会的兴起和公共管理模式向公共治理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下,重新认识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社会团体和作为治理模式核心要素的软法,从软法的角度重新给社团章程定性,通过章程重新认识社团和社团的内部自治,再提出中国社团章程作为软法进行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 Institution
    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