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自然资源的耗竭和环境危机的爆发,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人类繁衍生息的全球性问题,人们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国际环境法、人权法在国际公法中快速发展并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重要法律部门,环境权与人权的关系成为当今环境法研究的重要主题。通过分析研究,认为在国际法上实体性环境权还没有明确确立,现存人权对环境保护问题仍有一定的限制。创设属于人权的环境权,专门、直接地与环境利益相联系,是对人权的丰富和发展,也是贯彻兼具人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 单位
    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