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提前收回海Ⅱ使用权举措的增多,导致利用近海养殖的"失海冶渔民人数日益攀升。现行的"失海"渔民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存在补偿不合理、安置方式单一、可持续性弱等问题,创新现行安置方式对于维护"失海"渔民合法权益、保障其生计可持续具有重要意义。以货币补偿和社会保障为核心、就业扶持为辅助、其他"X"种措施为补充的"失海冶渔民"2+1+X"安置方式是对现行安置方式的有效创新;提出完善"失海"渔民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失海冶渔民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就业培训措施三方面的建议。

  •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 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