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国内,法律实证研究的影响力仍然非常弱,接受度不太高。近几年来,对法律实证研究作品进行评论,大家谈的最多的是方法论,认为方法论是这类研究的显著特点,同时也可能是其接受度不高的原因。但是,笔者认为,法律实证研究如果存在问题,首先在于法律实证作品究竟应该写给谁看,它的读者是谁。国内法律实证研究作品的读者群体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外国学者,一类是中国法理学者。以这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