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是公私合营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国家为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在保障性住房中引入BOT模式,使私人投资者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当中,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住房财政压力,解决了民生问题。而特许经营期是保障性住房BOT模式中特许经营权谈判的重要内容。本文在考虑私人投资者在特许经营期拥有等待期权的条件下,建立基于实物期权下保障性住房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利益协调机制,并通过某BOT模式下保障性住房实例进行验证。与传统净现值方法相比,考虑实物期权价值后,项目能在更短的特许经营期内满足投资者期望收益,为双方的特许经营期谈判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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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石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