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居民海岛开发与管理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不但丰富和发展了BOT的理论与实践,而且促进了无居民海岛开发与管理的多元化和灵活化。马尔代夫无居民海岛开发的实践表明,通过在投资主体、投资领域、内资介入等若干不同进路来实现BOT模式是可行的。基于无居民海岛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以及法律属性的认知,我国无居民海岛BOT模式软化视野下的融资法律机制,是BOT模式软化趋势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本文通过融资契约模型的解读,提出BOT模式软化下的融资机制——构建政府补贴和保证金的有机融合模式。

  • 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